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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3-02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7〕1号)的要求(详见附件),现将我校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报名工作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7年5月21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二、考生资格
    1、考生需是我校同等学力研究生注册学员,并符合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有关学位规定,经审查被确定具备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4 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考试报名流程及时间
    1、注册申请
    考生需在3月1日—3月25日期间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 )进行网上注册,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
    2、现场确认
    请考生在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如属国(境)外学位,需同时携带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2012-2016 年已来校现场确认的考生,“信息系统”中显示“已注册”,无需再次来校进行现场确认,可直接进行报名缴费。
    (1) 确认时间:

    2017年3月6日-10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确认地点: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楼214
    (3)联系电话:010-68945819
    3、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2017年3月1日-4月7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考试费网上缴纳工作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四、成绩下达和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将下发至相关省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学位授予单位。考生、学位授予单位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生的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附件:
    《关于做好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