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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超基本学制研究生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编辑: 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 2018-05-22
 

研〔2018〕57号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学校132号令)《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超基本学制管理办法》(北理工发〔201822号)文件,现将超基本学制研究生申请至2019年春季毕业的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超基本学制管理内容

(一)超基本学制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含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根据具体情况分为ABC三类。分类的基本原则、管理办法及申请条件等按《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超基本学制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二)超基本学制的定向委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等在自己能够解决住宿的前提下允许申请至2019年春季毕业,超基本学制期间不进行分类评价,学校不提供住宿和奖助学金。

(三)已达到超长学制的研究生不允许申请。超过基本学制且未申请或申请未批准的研究生,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予以结业或肄业(退学)处理。

二、申请及审批流程

(一)超基本学制申请应由研究生本人提出,填写《北京理工大学超基本学制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2)经导师审核、签署意见后提交至所在学院。定向委培研究生还应有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各学院对提出申请的研究生进行审核,对应进行分类评价博士生的评审方式由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必要时可按照现场答辩、专家打分形式进行。

(三)611日前各学院将评审通过的申请名单和分类结果在公示栏、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615日前由学院统一将审批通过的名单、分类结果以及相关申请材料按附件3格式报送研究生院,纸质版由经办人、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研究生教学楼320B室,电子版发送至wangchao@bit.edu.cn

(四)研究生院审批后,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并及时将名单及分类结果送达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

三、超长学制提醒工作

我校现有95名博士生于20186月达最长学习年限(具体名单见附件4)。请各学院通知和提醒上述研究生抓紧自己的学业进程,按要求完成答辩。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毕业答辩的,将根据研究生培养情况进行结业或肄业(退学)处理。

 

工作联系人:王超   电子邮箱:wangchao@bit.edu.cn

主管领导:陈旵明   电子邮箱:hanming@bit.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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