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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7年度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9-15
 

研函[2017]131号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现启动2017年度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培育项目立项工作。

一、项目指南

研究生教育教学培育项目旨在以服务和引领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为目标,能促进学校整体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能发现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和建议等。

项目研究以“双一流”建设为目标,紧密围绕研究生培养“666”工程的主旨和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和各类研究生教育发展问题等,设立项目指南(见附件一)。

二、项目种类

根据立项项目的研究内容、预期成果、实际应用性等因素,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三、项目申报条件及管理

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管理立项工作由研究生院培养处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部门配合执行。立项程序包括项目申报、学院(相关部门)初审、研究生院培养处组织专家评审、主管校长审批四个阶段。

重点项目研究由某一学院或部门牵头,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召集参与单位共同实施完成。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申请领域研究工作基础、研究成果和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对研究生教育教学及管理有一定见解或经验,积极鼓励一线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者积极申报。原则上所有项目负责人均为学校在岗教师,距离退休年限不少于二年。

四、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由研究内容及研究计划确定,一般为2年。具体起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019年10月。

五、经费支持

项目研究周期内经费资助额度:重点项目5-10万元/项、一般项目1-3万元/项。

经费采取分批拨款方式进行,本年度执行总经费的70%。经费支出应符合校财务相关规定,必须用于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管理的开支并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同时,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考核和不定期跟踪检查,根据检查和中期考核情况确定是否增加经费支持或终止项目。

重点项目经费使用由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统筹负责。每个项目经费计划与安排应报研究生院备案。

 

请各学院和相关部门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和电子版word文档交至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上报研究生院,电子版发至grd985@bit.edu.cn,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22日,过时不再受理。

联系人:  刘欣

联系电话: 68911648

 

附件:

一、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重大培育项目指南

二、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重大培育项目项目计划书

三、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培育项目汇总表

 

新日博365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