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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发布日期: 2010-10-29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学历教育硕士生且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1年9月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还需具备下列条件:(1)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2)已修完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3)近三年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在职人员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6.经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二、报名办法及提交材料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
    3.2010年11月8日至12月8日,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包括直博生)须按网报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
     网上报名地址为 http://grdms.bit.edu.cn/yjs/jump/bsbm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教育部网站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相关通知。
    4.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在提交信息成功后,须下载打印《北京理工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6.考生提交信息后,须在2010年12月9日-12月15日将如下材料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打印并填写完整的北京理工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有固定格式,网上报名时下载)
    (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复印件。
    (6)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在1张A4纸上)
    (7)学生证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包括直博生)需提交上述第(1)、(2)、(4)、(6)、(7)项材料,入学报到时,补交第(3)项材料;
    往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上述第(1)、(2)、(3)、(4)、(5)、(6)项材料;
    同等学力报考者免交上述材料(4)、(7),但须另提交已修完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还需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2篇以上学术论文全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及大学外语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通过证书等。
    7.在2010年12月9日-12月15日内,到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通过银行电汇交纳报名费200元。
    电汇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北京理工大学
    银行帐号:0200007609026400368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填写电汇申请单时,请准确填写考生本人姓名,并在汇款用途一栏填写考生报名号和“报名费”字样。
    8.报名确认成功的考生须在2011年2月中下旬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见网上通知。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
    2011年3月19日至3月20日。
    2.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政治理论考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
    3.复试
    复试为综合考试,在初试结束后3日内进行。复试工作由报考学院组织,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创新意识、综合运用理论能力、实践动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包括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口语等。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4.考试地点:北京理工大学。
四、体格检查
    初试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与复试工作同步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六、其它说明
    1.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己解决。
    2.考生可登录新日博365招生信息网查阅201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导师情况。
网址:http://www.bjxthy.com/index.asp?modelname=zsgz/zsgz 。博士生招生有关信息也将在本网页实时发布。
 
    3.考生可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有关招生情况:
 
北京理工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电话
学院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工作地点
宇航学院
赵红
68914521
3#305
机电学院
张华
68913373
3#254
机械与车辆学院
李淑芬
57121786
1#238
光电学院
张志丽
68918440
7#103
信息与电子学院
吴莎莎
68918192
4#203
自动化学院
张银凤
68913758
6#307
计算机学院
来林静
68913478
中心教学楼809
材料学院
凌剑
68913947
5#0537
化工与环境学院
冯彩虹
68912916
5#1015
生命学院
陈亚娟
68915956
5#7117
理学院
张晶
68913829
中心教学楼607
管理与经济学院
戴福秋
68912481
主楼336
         
   4.考生来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00081)。电子信箱:yjszb@bit.edu.cn。联系电话:(010)68913781,(010)68912286,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七、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八、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