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招生工作» 博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2012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 2012-04-27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名单的通知》(学位[2011]72号),我校获得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成为全国首批开展工程博士培养的25所高校之一。为了尽早满足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的需要,特别是对工程技术领军人才的需求,我校决定2012年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工程博士设置方案》中对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的要求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的精神,我校工程博士招生对象在符合博士报考条件基础上应满足如下条件:
     1、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承担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重要产品研发与生产的企业中的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的骨干人员;
     2、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在所在领域的实践中取得一定成绩;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2年9月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还需具备下列条件:(1)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2)已修完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3)近三年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45岁;
     5、经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二、工程博士领域及研究方向
    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具有“先进制造”和“电子与信息”两个工程博士领域,具体研究方向如下:
 
领域名称
主要研究方向
1.电子与信息
1.信息处理
2.智能机器人
3.光电信息获取与处理技术
4.电子科学与技术
5.信息与通信工程
6.复杂系统控制理论与技术
7.智能信息处理与物联网信息安全
8.软件安全技术与软件服务工程
9.数字媒体与数字表演
10.产业政策与复杂工程项目评价
2.先进制造
1.先进飞行器
2.高能炸药技术
3.高效毁伤技术
4.智能探测与控制
5.地面机动平台理论与技术
6.先进加工与复杂制造装备
7.新能源车辆
8.先进材料设计、制备及应用
 
    三、招生规模
    2012年我校工程博士招生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4人。
    四、报名及材料提交
    采取网上报名,向北京理工大学提交报名申请。
    1、2012年4月27日至5月25日,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网报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网上报名地址为http://grdms.bit.edu.cn/yjs/jump/bsbm。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相关通知。
    2、考生在提交信息成功后,请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 核对填写信息无误后须下载打印《北京理工大学201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3、考生提交信息后,须在2012年5月28至5月31日将如下材料寄或送至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打印填写完整的北京理工大学201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审批表
  (3)、两位与申请攻读研究方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4)、最后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5)、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复印件。
  (7)、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在1张A4纸上)
  (8)、如果有在科技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同等学力考生免交上述条件材料(5),但须另提交已修完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还需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2篇以上学术论文全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排名前五名),以及大学外语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通过证书等。
     4、在2012年5月28至5月31日到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通过邮局汇款交纳报名费200元。
    邮局汇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1
    五、招考方式
招考方式由“组织推荐”和“综合考试”两部分组成
    1、组织推荐
   (1)、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向学校提交《组织推荐意见》,推荐内容包括考生业务工作情况,工作能力和综合表现,取得的各项成果和奖励情况。
  (2)、学校根据工程博士招生基本条件及推荐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参加综合考试。
    2、综合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外语综合测试、两门专业知识测试;面试包括考生本人科研工作综述、报考领域文献综述、专家提问等。
综合考试时间,2012年6月9日至10日
 
    六、录取
    1、学校根据考生综合考试成绩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并报当地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教育部备案。
    2、学校于2012年6月底发录取通知书,当年9月统一入学。
    3、若考生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读研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
    1、根据《工程博士设置方案》的要求,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课程体系应根据培养对象的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设计,学校将根据合作企业及考生的情况进行定制式培养,成立学校和企业的专家共同组成的导师团队,联合指导。
    2、工程博士基本学制4年,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基本待遇与全日制学术型委托培养博士一致。
    3、学习期满,完成培养环节所有要求,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工程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方可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其它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1
    咨询电话:010-68913781    传真:010-68945112
    电子邮箱: yjszb@bit.edu.cn
    联系人:秦彦超